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云环发〔2019〕14号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云南省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于2019年5月29日正式移交省生态环境厅。为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主动做好服务,我厅编制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暂行),并于2019年8月7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第8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下载:《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暂行) 

-->

  云环发〔2019〕14号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云南省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于2019年5月29日正式移交省生态环境厅。为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主动做好服务,我厅编制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暂行),并于2019年8月7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第8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下载:《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暂行)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shjgl/sgdygl/201908/t20190826_1919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