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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锋副厅长带队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督导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提升工作,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20年3月10日—12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普利锋带队赴昆明市、玉溪市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督导。

  普利锋一行先后深入玉溪市通海县、江川区、澄江市和昆明市阳宗海管委会、官渡区、五华区,重点了解高原湖泊及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地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调研督导了杞麓湖红旗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沿湖截污治污工程、抢救性补水工程、星云湖中科院试点项目白龙潭村落治理工程、原位控藻1号星云湖水质提升示范点、西河二库水源地保护、澄江市西龙潭水源地保护、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洋潦营及小白祥湿地建设、阳宗海南岸湿地建设及阳宗大河水环境整治、官渡区海河水环境整治及松华坝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等。

  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流中,普利锋强调,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决战之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驰而不息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全面提升地表水水质情况,高质量完成国家考核任务。二是持续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强高原湖泊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和预警,加强流域化解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督察督导,加强科技支撑,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三是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按期完成全省千吨万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玉溪市贺彬副市长,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同志及昆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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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提升工作,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20年3月10日—12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普利锋带队赴昆明市、玉溪市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督导。

  普利锋一行先后深入玉溪市通海县、江川区、澄江市和昆明市阳宗海管委会、官渡区、五华区,重点了解高原湖泊及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地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调研督导了杞麓湖红旗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沿湖截污治污工程、抢救性补水工程、星云湖中科院试点项目白龙潭村落治理工程、原位控藻1号星云湖水质提升示范点、西河二库水源地保护、澄江市西龙潭水源地保护、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洋潦营及小白祥湿地建设、阳宗海南岸湿地建设及阳宗大河水环境整治、官渡区海河水环境整治及松华坝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等。

  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流中,普利锋强调,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决战之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驰而不息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全面提升地表水水质情况,高质量完成国家考核任务。二是持续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强高原湖泊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和预警,加强流域化解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督察督导,加强科技支撑,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三是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按期完成全省千吨万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玉溪市贺彬副市长,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同志及昆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督导。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2003/t20200313_198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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