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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实施区域

  二环西路—珠泉路—环城北路—昭通大道—金鹰大道—二环南路—蒙泉大道构成的封闭圈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区域限制。

  三、有关要求

  (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完成申报登记程序外,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交运、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所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

  (二)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附件:昭阳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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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实施区域

  二环西路—珠泉路—环城北路—昭通大道—金鹰大道—二环南路—蒙泉大道构成的封闭圈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区域限制。

  三、有关要求

  (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完成申报登记程序外,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交运、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所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

  (二)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附件:昭阳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图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dqhjzlgl/qdchjgl/202011/t20201104_209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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