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文2)云环通〔2020〕17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更新《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各有关州、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公布了《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适时更新。现将更新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云环通〔2020〕41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钢厂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内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该地块需进一步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现将“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钢厂片区地块”和“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内地块”纳入《名录》。
二、原《名录》中“蒙自市原氮肥厂地块”已完成治理修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该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该地块已达到规划用地(商业和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现将“蒙自市原氮肥厂地块”移出《名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4日
-->各有关州、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公布了《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适时更新。现将更新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云环通〔2020〕41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钢厂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内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该地块需进一步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现将“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桥钢厂片区地块”和“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内地块”纳入《名录》。
二、原《名录》中“蒙自市原氮肥厂地块”已完成治理修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该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该地块已达到规划用地(商业和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现将“蒙自市原氮肥厂地块”移出《名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trgl/trhjgl/202101/t20210106_210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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