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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的要求,我厅确定146家单位作为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州、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自行监测等义务。

    附件:2021年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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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的要求,我厅确定146家单位作为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州、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自行监测等义务。

    附件:2021年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trgl/trhjgl/202103/t20210326_212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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