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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2020年1-11月)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

  (2020年1-11月)

  一、城市空气环境

  2020年1-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5.4%,较2019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2.8%,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19.2%);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25.9%)。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75.3%和11.8%。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阳江市,后三位为清远、广州和佛山市(清远和广州并列第20名);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2020年11月,全省AQI达标率为91.9%,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6.7%,同比上升24.5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25.0%);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微克/立方米(26.8%)。臭氧和PM10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74.6%和10.6%。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潮州和汕头市,后三位为江门、广州和佛山市;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附表1  2020年1-11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PM2.5)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

  排名

  综合指数变化率

  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程度排名

  广州

  41

  22

  90.1%

  3.49

  20

  -16.5%

  —

  深圳

  33

  18

  96.7%

  2.64

  6

  -15.1%

  —

  珠海

  30

  17

  93.4%

  2.65

  7

  -18.7%

  —

  汕头

  34

  18

  98.5%

  2.56

  5

  -12.3%

  —

  佛山

  41

  21

  90.7%

  3.28

  19

  -21.9%

  —

  韶关

  36

  23

  97.3%

  2.95

  15

  -13.0%

  —

  河源

  35

  21

  98.8%

  2.78

  10

  -7.9%

  —

  梅州

  32

  21

  98.5%

  2.69

  9

  -13.5%

  —

  惠州

  36

  19

  97.9%

  2.67

  8

  -16.3%

  —

  汕尾

  28

  17

  97.6%

  2.33

  1

  -11.4%

  —

  东莞

  36

  23

  91.0%

  3.15

  17

  -22.4%

  —

  中山

  34

  18

  90.4%

  2.84

  11

  -23.0%

  —

  江门

  38

  19

  87.8%

  3.15

  17

  -18.2%

  改善

  阳江

  32

  19

  95.5%

  2.49

  3

  -21.0%

  —

  湛江

  33

  19

  97.0%

  2.47

  2

  -13.9%

  —

  茂名

  37

  20

  98.8%

  2.50

  4

  -16.7%

  —

  肇庆

  36

  22

  97.6%

  2.92

  14

  -23.0%

  —

  清远

  46

  28

  92.2%

  3.49

  20

  -8.9%

  —

  潮州

  40

  24

  97.6%

  2.84

  11

  -12.1%

  —

  揭阳

  43

  28

  96.7%

  3.07

  16

  -11.0%

  —

  云浮

  35

  21

  98.8%

  2.87

  13

  -19.4%

  —

  全省

  36

  21

  95.4%

  —

  —

  —

  —

  珠三角

  36

  20

  92.8%

  —

  —

  —

  —

  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附表2  2020年11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PM2.5)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

  排名

  综合指数变化率

  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程度排名

  广州

  62

  32

  90.0%

  4.30

  20

  -21.0%

  改善

  深圳

  52

  27

  93.3%

  3.38

  5

  -18.8%

  —

  珠海

  55

  28

  73.3%

  3.95

  16

  -9.2%

  改善

  汕头

  48

  23

  100%

  3.08

  3

  -10.2%

  —

  佛山

  66

  32

  90.0%

  4.26

  19

  -25.7%

  改善

  韶关

  50

  31

  100%

  3.51

  8

  -22.5%

  —

  河源

  52

  30

  100%

  3.46

  7

  -16.4%

  —

  梅州

  44

  26

  100%

  3.22

  4

  -23.0%

  —

  惠州

  56

  28

  100%

  3.43

  6

  -19.3%

  —

  汕尾

  44

  25

  96.7%

  2.96

  1

  -10.0%

  —

  东莞

  54

  32

  90.0%

  3.90

  15

  -24.9%

  —

  中山

  58

  29

  73.3%

  4.13

  18

  -20.7%

  改善

  江门

  62

  31

  70.0%

  4.47

  21

  -17.7%

  改善

  阳江

  54

  34

  80.0%

  3.70

  10

  -19.2%

  改善

  湛江

  57

  36

  83.3%

  3.74

  11

  -14.2%

  改善

  茂名

  66

  37

  96.7%

  3.97

  17

  -12.2%

  改善

  肇庆

  51

  30

  100%

  3.67

  9

  -25.9%

  —

  清远

  55

  34

  96.6%

  3.89

  14

  -23.6%

  —

  潮州

  51

  26

  100%

  3.06

  2

  -21.7%

  —

  揭阳

  60

  34

  100%

  3.74

  11

  -16.3%

  —

  云浮

  50

  31

  96.7%

  3.81

  13

  -21.1%

  —

  全省

  55

  30

  91.9%

  —

  —

  —

  —

  珠三角

  57

  30

  86.7%

  —

  —

  —

  —

  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二、水环境

  2020年1-11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100%。2020年第三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2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1-11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83.1%,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森高排污口断面因断流未开展监测)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

  2020年1-11月,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揭阳、湛江、东莞市。东莞、茂名、惠州等15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湛江、云浮、梅州等6市同比有所变差。

  2020年1-11月,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淡水河紫溪、西航道鸦岗、深圳河深圳河口,后三位为练江海门湾桥闸、榕江北河龙石、小东江石碧。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家乐福)、茅洲河共和村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小东江石碧、榕江北河龙石2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附表3  2020年1-11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2020年1-11月-1.png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

  附表4  2020年1-11月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及变化排名情况

  2020年1-11月-2.png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海门湾桥闸断面1-11月数据共5个指标在Ⅲ类~Ⅳ类间,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综合指数较高。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zlpm/content/post_3152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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