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
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作用,我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以下简称《目录》),现启动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征集和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一)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1.石油、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电子、家具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
2.钢铁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技术,燃煤电厂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工业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
3.柴油车、船舶、非道路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
4.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
5.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技术;
6.恶臭治理技术;
7.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
(二)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
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2.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
3.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4.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5.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报送要求
请组织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照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同时将申报表(要求为word文档)、技术报告(要求为word文档)、《目录》初稿(要求为word文档)和证明材料(要求为pdf文档)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1+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同一法人单位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三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勇华
电话:(010)65645390
(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张杰、尚光旭
电话:(010)51555002转805/803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四楼200室,100037
电子邮箱:zhangjie@caepi.org.cn
附件:
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2.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3.2021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
4.证明材料要求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http://kjygjc.sdein.gov.cn/dtxx/202104/t20210420_358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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