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2019—2020年度(第一个履约周期)及2021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2019—2020年度(第一个履约周期)及2021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见附件)进行公示。
附件:1.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2019—2020年度(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320家)
2.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2021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327家)
联 系 人:张国宏
联系电话:0531-51798228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ydqhbhc/gzxx_17610/202203/t20220322_388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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