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的信用记录管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环土壤〔2021〕53号,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现将《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信用记录管理办法》重要意义。《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的信用记录管理提供依据,有利于增强从业单位和个人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对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信用记录系统使用和记录工作。要严格依据《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确定的从业单位类别,如实记录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报告评审信息、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和虚假业绩信息举报核实情况等三类信息。
三、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访问信用记录系统,及时为提出申请的从业单位分配信用记录系统账号,提醒从业单位在信用记录系统中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本单位和从业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业绩情况信息等。
附件: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6525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策法规
- 2025年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
- 守护黄河生态绿,济南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十年再出发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