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线索核查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按照“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安排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和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卫星遥感监测及日常监管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立即组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处理工作,并将问题核查处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其中,卫星遥感监测问题线索通过自然保护地监管系统分批下发,其余问题线索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经核查确认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治。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要组织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三、请各市(地)生态环境、林草部门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问题核查处理情况报告联合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 杨乃武0451-87113057
赵 雨
邮箱:438008542@qq.com
联系人:省林业和草原局 王大威0451-82346437
邮箱:125202109@qq.com
附件:1.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实工作的通知
2.其它问题线索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zrbhqjg/1940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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