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土壤函〔2020〕8号)和《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土壤函〔2020〕5号)文件要求,10月底前,全省需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目前,国家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平台现已上线(www.hcstzz.cn)。请各市(地)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于10月23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现针对填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平台有移动端(手机端小程序)农村黑臭采集系统和PC端(电脑)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两种形式。其中,黑臭水体采集系统(手机端)主要采集农村黑臭水体的矢量图形信息,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需登陆移动端,现场采集数据;移动端(手机端)完成数据采集后,进入数据库,同时在PC端(电脑)系统同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PC端审核汇总上传数据。
2.PC端(电脑)管理平台登陆地址为www.hcstzz.cn,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各市(地)、县(市、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详见附件。
3.移动端(手机微信小程序)使用方式:搜索“农村黑臭水体采集系统平台”,首次登录绑定手机号,密码为登录密码,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不可擅自修改!信息采集录入人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
4.若移动端(微信小程序)采集信息提交成功后发现数据有误,需要登录PC端进行修改。
5.市级通知县级文件中,登录信息中不可包含省级和市级信息。
6.每个县级用户只能上报一次!请县级在采集完全部黑臭水体之后统一进行上报。
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疑难问题,可通过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培训班”微信群或国家“黑臭水体采集技术支持”微信群进行咨询。具体进群方式及其他填报事宜可联系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 系 人 :刘佳音 周显娇
联系方式 :0451-87113043
附件:各市(地)、县(市、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nchjbh/196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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