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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黑龙江省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审核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9〕93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所属地市和厅属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我省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形成了自查报告,并于3月中旬上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和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现将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有关审核意见修改后的《黑龙江省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审核报告》呈上,请予审核。

  

  附件:黑龙江省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审核报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hjglshjgl/131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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