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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2年3月10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了《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评审会,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殷树刚局长介绍了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展情况,规划编制单位清华大学生态文明中心汇报了规划成果。规划系统分析了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建设基础、形式、指标,以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中国乳都”为目标,构建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明确了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通过评审。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规划通过评审并修改完善后,应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或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stsfcj_8114/202203/t20220323_202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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