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重点排污企业名单,节能报告通过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问:企业要去的排污许可证后,才能正式生产吗?
答: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
2.问:排污许可证有管理信息平台,重点排污企业是政府认定的,还是企业自主判断的,有什么法规可以参考?
答: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具体请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hdjl/zsk_8258/202108/t20210831_1865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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