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5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5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卫健委:
经组织对省政协提案“河北省逐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建议”,中涉及“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废气和废水各项环保指标(排污许可证上的排放指标)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和要求。对企业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理。”等相关内容认真研究,我厅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连续开展大气、水、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和“散乱污”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会同公检法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超标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我厅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大气、水和涉危废等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了重点城市“退后十”、白洋淀流域水质保障、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执法帮扶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环境问题,有效促进了企业主动守法、自觉治污、自觉减排。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行服务型、差异型、智慧型、随机型执法,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科学性、有效性。持续加大对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查整治力度,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和远程执法、自动监控等科技手段,严查超标排污、无证排污等违法问题。同时,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zwgk/fdzdgknr/jytabljggk/101646636913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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