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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重点实验室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

  《国家环境保护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是针对我国新型污染物环境与健康管理需要,开展我国新型污染物的检测与识别技术、生物毒性与生态风险、人体暴露特征与健康效应、削减与预警技术和健康风险干预策略等研究,为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构建我国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的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的有关规定,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协调推动落实相关条件;请依托单位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1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011/t20201110_807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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