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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深入谋划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21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当前,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进入胶着对垒的关键时段,在各项执法工作全面铺开推进的重要时期,前郭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扣实现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持续深入全范围多方位谋划执法工作。

  一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季度实施方案,以“管精,管少、管好”为原则,每季度开展对全县排污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确保按时限和目标要求完成抽取、检查、公开等任务。各责任中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抽查事项、抽查明细等抽查情况在局网进行公开,并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同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二是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检查。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全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执法检查方案,落实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第一责任,提升在线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具体实施中,执法人员要在接到通报或发现在线数据异常或超标后24小时内完成现场核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三是规范放射源环境执法检查。依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伴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全面摸清县辖区内放射源使用单位和辐射基站清单,建档立册,制定放射性源环境执法检查方案。按照一般性辐射源每半年检查1次、放射源库每季度检查1次的频次要求,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立案查处。

  四是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执法检查方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每月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巡查。聚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保护区内违法问题整治三项任务。排查问题形成清单上报,特别是对存在遗漏的、新产生的、整治不到位的或者死灰复燃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五是督促落实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在巩固原有的整改效果基础上,继续跟踪问效,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破坏案件及时移交,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201/t20220119_8381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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