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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强学习促提升 莲花山分局推进辖区内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22-01-08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2年1月4日,为进一步提高分局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市生态环境局莲花山分局制定传达了分局《2022年度学法用法实施计划》,共同学习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多措并举强化业务学习。

  

  2022年,莲花山分局继续坚持学习长效机制,使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班子成员带头讲、科室负责人重点讲、业务专业都要讲”等形式强化学习;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紧密结合,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全员学习热情;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集中学习,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讨,查摆不足,补足短板,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学习结束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走进辖区内产危废企业传达学习《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针对《转移办法》内容主要变化、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方责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有哪些新要求等内容进行讲解。要求企业认真编制管理计划、建立管理台账、如实填写运行转移联单、及时核实接受人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并告知产废单位依据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2021年固体废物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吉林省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企业端进行申报。莲花山辖区共涉及产废单位16家。

  通过宣传学习,不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管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积极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201/t20220104_8370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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