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打响环保“攻坚战” 交出亮眼“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2-01-04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五年来,延边始终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和底线性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耕地质量、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构筑延边生态安全屏障。2020延边州府延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2天,优良比例达98.9%,比2016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为全州人民交出了一份靓丽的生态环保“成绩单”。
蓝天保卫战
深入推进煤烟型污染防治,全面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零”,加强125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建设完成延吉市清洁煤炭交易市场并稳定运行。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建立五级责任包保体系,强化90296个网格和361184个地块数据监管,“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限烧区”内科学组织计划烧除,有效提升秸秆禁烧管控能力,2021年秋冬季起全面实施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制定印发《延边州秸秆还田、离田工作实施方案》,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5+1”模式,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4家规模以上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完成治理。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125家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21年完成路检路查10167辆柴油货车,全州8个县市全部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延吉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其他7个县市均达到90%以上。
碧水保卫战
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全州107个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11个重点建制镇和1个重点流域万人以上镇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96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加强水源地保护,9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6个“千吨万人”水源地、59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全面落实全州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467条河流的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清理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河道清淤165.59万立方米。
青山保卫战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完成全州自然保护地调整划定工作。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和修复工程,严厉打击毁林开发建设、毁林种参等违法行为,侵占破坏生态环境的2295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治理恢复面积2391公顷。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以四类聚焦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绿盾”行动。“绿盾”自然保护区的1063个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
耕地质量保卫战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其中安全利用任务为17369亩,严格管控任务为1257亩,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2个污染地块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清废行动”,初步实现全州固废申报登记全覆盖。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延吉市天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敦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基本形成覆盖全州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网络。建立完善的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转、市处理体系,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
草原湿地保卫战
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实行基本草原用途管制、征占用总额控制等制度,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制度建设,全州现有湿地总面积18.58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12.5万公顷。加强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把珲春市敬信湿地保护修复作为湿地治理的突破口,加快推动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17公里段湿地修复建设,全州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35%以上。
“十三五”期间,省里下达延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为二氧化硫14.05万吨、氮氧化物14.28万吨,延边实际二氧化硫排放6.7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5.67万吨,较排放指标分别减少排放51.71%和60.27%。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6.66万吨、氨氮排放量为0.42万吨,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减排量分别为1.243万吨和0.128万吨,累计减排比例分别为17.89%和28.89%。截至2021年11月底,延吉市优良天数为327天,优良天数比例97.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个百分点。全州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4个国家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断面18个,优良水体比例75%;Ⅳ类水质断面6个。
“天蓝就美丽,水清便幸福”,这是群众期盼的一座幸福城市的底色,更是一座城市执政者给予群众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了保住这份优秀“成绩单”,2022年,延边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保护和修复,实现减污降碳一体推进。强化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继续抓好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紧盯“一废一品一库”,强化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核与辐射安全、“邻避”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做好疫情防控环境监管,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率达到100%。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推进“天地水一体”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12/t20211230_8368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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