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分局多维度发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2-01-04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昌乐分局牢记职责使命,加强自身建设,以着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充分履行环境执法职能,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营造生态环境守法氛围。
一是增强服务有“温度”。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宣传普法和执法帮扶,积极开展送法入企,结合不同企业需求,主动上门发放新《固废法》等法律法规汇编资料200余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法律法规,开展环保法律法规集中培训5次,引导企业自觉尊法守法;当好企业24小时“环保知心管家”,积极帮助企业查找解决环境问题隐患,规范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及时发现并指导督促解决问题苗头,有效降低违法风险,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主动治污。今年以来,共帮扶企业900多家,发放各类普法材料1500余册,提出有效帮扶措施300多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二是规范监管有“力度”。将日常执法与“双随机”执法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与日常工作两不误;将日常执法与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环境执法深入开展,增强执法人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将日常执法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以“零容忍”的高压势态,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方式,在减少对企业生产干扰前提下提高执法效力。加强事前分析研判,精准锁定问题线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夜查,有效提升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以来,立案处罚214件,其中移送公安15件,刑事2件,查封扣押4件,罚款金额3286余万元。
三是推进执法有“精度”。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切实做到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全面推行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科学设置抽查比例,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在移动执法等信息系统中设置正面清单工作选项,实现非现场执法检查过程、减免行政处罚情况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将辖区内3家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非现场检查200多次。严格落实免予处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今年以来对5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了免予处罚的决定。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12/t20211229_3824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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