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21-12-20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11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92%,同比增加5.6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1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减少5微克每立方米,预计今年可以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和省考核要求。
今年,四平市以秸秆全域禁烧为核心,明确目标措施,四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执行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的公告》,各级生态环境、公安、教育等部门发布《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印发传单、张贴条幅、农村大喇叭、入户逐一签订禁烧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宣传,让秸秆禁烧深入人心。
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层层抓落实,建立完善了包含7162名各级网格长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各地逐级成立灭火队伍,配齐灭火装备,确保出现火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灭。
全市成立5个市级督导巡查组,持续对各地开展督导巡查,截至目前全市尚未出现露天焚烧省定火点。全市秸秆已离田近80%,目前各地正全力以赴开展秸秆离田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离田任务。同时强化煤烟型污染治理,重点排污单位均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省市联网。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4套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正式布点启用,在全省率先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持续加强燃煤、扬尘、物料堆场、建筑工地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更新应急减排清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12/t20211215_83226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