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持续强化监管,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1-12-08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白城市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239号)中的“双百任务目标”。
一是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白城市198家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全部提交,并对典型行业中火电(2家)、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7家)共计9家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进行了审核;按照其他行业按5%-10%的审核要求,对10家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内容进行了规范性审核,达到了5.26%。
二是完成了今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按照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完成100%持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要求。今年完成了不少于全部排污许可证的三分之一的质量审核工作,其中10个重点行业23家全部完成,其他行业99家,达到34.74%。
三是针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54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142次,非现场检查1365次,清单内企业立案处罚1件,执法部门服务企业100次。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12/t20211207_831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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