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开展环保精准帮扶
发布时间:2021-11-30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工作人员到驻临油田企业,对11台已升级改造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审核变更并进行尾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数据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全部喷涂环三开头的编码。这就意味着,这些面临淘汰的机械经过升级改造,今后可以在临邑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以下简称“禁用区”)施工了。
对改造后的机械设备进行监测、喷码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德政字〔2019〕40号),禁用区内环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油气井下作业中心临盘作业区正处在这一区域内,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更新。据了解,油田企业一台通井机如果整车更换需要40余万元,而且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不仅花费巨大而且耽误施工进度。
进入企业进行指导帮扶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移动源管理科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指导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帮助制定有效的升级改造措施。考虑到这些采油设备价格都非常昂贵而且保有量多,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可以在不用更换整体设备的基础上,只更换达标发动机即可,更换一台发动机仅花费10万余元,这样一来,完成改造升级既缩短了时间没有耽误工期,而且节省资金300余万元。
企业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始终,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生态环境问题。下一步,临邑分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继续加强禁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政策宣传,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查处力度,加快非移动道路机械升级改造,用实际行动将党史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11/t20211125_3782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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