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1-11-30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招远市各镇村的畜禽养殖场(户)分布广、规模小、数量多,传统的养殖方式已跟不上日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质量保障的要求。在今年4月份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涉及畜禽养殖的信访件占总件数高达22%,为了切实解决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自2021年5月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联合当地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治,全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在坚持“全覆盖排查、常态化督查、小切口会诊”的基础上,点线面同步发力,急难小一体推进,推动全市农村环保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截止目前,已累计多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排查环保问题1240处,整改问题1240处,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工作得到有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一、功夫下在平时,立足常规抓“面上”排查 从源头抓起,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 确保农村环保工作有的放矢,扎实开展。一是建好台帐。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管理台帐》,切实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实行动态管理、挂帐销号。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今年以来,对全市所有的养殖场(户)开展了两轮“拉网式”排查,实地逐一排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畜禽粪污直排、贮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政府通报,并配合做好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已累计出动3000余人次,印发《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2000余份,对问题养殖场户提出限期整改要求945项,并按期完成整改。 二、做好帮扶,一厂一策为规模化养殖户做好个性化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4360本,开展技术指导2700余人次;制作《养殖业粪污防治标准常谈》看板1500份,印制《畜禽散养户粪污处理规范》26000份,通过镇街包村人员发放到规模场、专业户和散养户,明确养殖主体应承担的畜禽粪污整治主体责任,掌握整治方法和标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各辖区中队安排专人多次实地走访养殖户,针对各个养殖户的不同养殖情况进行一对一的探讨沟通,增加交流、了解难处,详细讲解环保要求,重点对养殖场地的雨污分流、养殖大棚的地面防渗,以及实施操作进程和方法等,进行专业指导的同时做好实实在在的帮扶服务。在涉及治污环节难点问题上,根据环保工作职责和要求,帮助养殖户建立经济方便的可行性治污设施,尽可能减少污水的产生量同时尽量减少资金支出,得到养殖户的一致肯定。截止目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销号抓“点上”整改 坚持“重点督办、随机抽查、日常监管”相结合,既着眼列入上级督办的急事、难事,又关注百姓关心的身边烦心事、小事,通过全面筛查,挂牌督战,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有效提升了农业环保问题查结率和群众满意度。2021年7月下旬,由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了8个督导组,对全市320家畜禽规模场开展畜禽粪污整治情况“全覆盖”督查,累计发现问题295处,下发督查情况通报,督促配合镇街进行整改,根据整改推进情况,分阶段、逐场进行核查验收,真正做到了达标一户、验收一户、通过一户。8月下旬,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原地复核。针对离村较近、群众反映有异味的养殖场户,属地镇街定购除臭剂免费发放,指导养殖户喷撒使用,减少养殖场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采取公众号、微信群、明白纸、条幅、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户、农户的农业环保意识。经过一系列督导举措,有效处理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转型升级,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11/t20211111_3771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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