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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分局积极推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1-11-28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积极推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努力形成良好法制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其他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采取系列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对新出台的法律以及最新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掌握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每项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典型违法问题。截至目前,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余件,罚款600余万元。

  三是尊重并执行行政复议和应诉相关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我局法宣科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期限及复议和诉讼机关。截至目前,处理涉及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处理涉及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四是积极推进学法用法等宣传活动。以“法律十进”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绿色系列创建、省市级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等活动开展,组织发动更多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成功申报并命名2家市级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14家市级绿色学校、9家市级绿色社区、4家市级环境教育基地、60名市级环保小卫士,以及6家省级绿色学校、6家省级绿色社区、1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2名省级环保小卫士。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11/t20211125_3781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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