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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省厅指导延边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1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11月3日,延吉市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进行梳理把脉,查漏补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专家对创建工作标准与相关政策进行详实的解读,并对生态文明示范县(市)考核验收程序与注意事项做出说明。

  专家指导组指出,延吉市要充分发挥“绿色生态为群众造福”的实践基地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群众享有优质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的新格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延吉的核心竞争力,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需求,要围绕生态优势,创新思路、找准特点、引爆亮点,打出延吉特色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地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融入到“十四五”战略布局,努力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下一步,我州将按照专家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创建档案资料,全面做好迎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审核准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一步到位全面达标。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11/t20211110_8280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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