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红亚赴省生态环境厅京津冀周边区域监察办和汾河流域监察办调研
发布时间:2021-11-11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11月4日下午,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王红亚一行赴省生态环境厅京津冀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和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就两办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驻厅纪检监察组首先参观了京津冀周边区域监察办和汾河流域监察办的办公场所,随后与两办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办的工作情况汇报。
王红亚组长对两办的工作表示肯定,指出两个区域(流域)监察办作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一年以来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成效。同时,为今后更好开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抓学习,以理论学习武装头脑。要胸怀“国之大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党中央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提高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要抓党建,以党建来统领工作。党支部要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要自觉用党章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在前、干在前、冲锋在前。特别是作为新成立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实现用制度管队伍,用制度抓业务。三是要抓监督,以同向发力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区域(流域)监察办要对所辖区域内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也要持续跟进,对区域(流域)监察办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发现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同志,惩治违规违纪、出现腐败的同志,做到同向发力,目的一致,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我们美丽山西作出贡献。
最后,京津冀周边区域监察办和汾河流域监察办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两办全体工作人员一致表示,要按照省驻厅纪检监察组王红亚组长讲话要求,认真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党代会精神引领区域(流域)监察办工作,抓好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更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开创区域(流域)监察办工作新局面。
会后,调研组还与区域(流域)办的工作人员开展了谈话,了解大家的工作生活情况。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snxw/11224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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