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与青岛海警局签署执法协作配合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20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与青岛海警局举行工作座谈会,推进青岛市海域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钊贤、青岛海警局局长刘永共同签订了《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海警机构执法协作配合办法》,标志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与青岛海警局海上执法合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海洋处、环评处、执法支队以及青岛海警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近期青岛市海域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就监管执法衔接机制、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办案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办案保障机制、定期会商机制五大机制等内容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双方职责以及合作方向。 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合力,为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10/t20211018_37508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法制网 huanbao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