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 科技中心党委积极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09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省厅“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科技中心党委在会后立即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和胡涛厅长关于“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动员部署讲话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并对警示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和动员,层层传导加压,引导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
科技中心党委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各类培训、研讨及受邀专家咨询等会议活动人员外出管理进行规范,提升全体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严格落实中心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外出管理的通知》,对所有离开工作岗位和参加会议等外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请批事项、规范签批流程、强化制度约束。
下一步,科技中心党委将立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完成好警示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以案促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铁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省厅重点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09/t20210909_4240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