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开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9-05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集中开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小化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有效维护了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一、掌握底数,明确目标任务
掌握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分类建立清单台帐,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工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限定时间,明确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排查整治对象主要包括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及未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小化工”单位。同步整治无证无照、无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作坊、黑窝点),以及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或者利用闲置、废弃民房厂房等场所非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和个人。
全员出动,开展全面排查
区域内五个中队均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时对停产企业和闲置厂房“翻墙三查”,即查有无生产设备、有无堆放化工原料、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水管等,逐社区、逐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不能达标排放的“小化工”企业,要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严肃查处。同时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即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坚决从原头上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强化联动,严肃追责问责
各执法中队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电力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日常联系、信息共享。同时协调公安部门联合办案、适时启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的工作原则,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了30户涉化学品企业,对1户 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同时利用无防渗、防漏渗坑排放生产废水染料加工小作坊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将负责人以涉嫌环境污染罪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8/t20210830_8201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