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发扬环保实干精神,坚持环境信访为民
发布时间:2021-08-27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作为生态家园的守卫者,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坚持以“加强环境监管,突出改善环境质量”为己任,科学发展,群策群力。以群众为中心,弘扬环保实干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守护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贡献力量。
一是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实现全天候受理。通过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电话、“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便民“12345”智慧平台及网上举报等方式,多形式、全方位畅通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坚持全天值班制度,保障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坚持做到接听电话迅速,记录诉求准确,对信访人信息保密。受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坚持环境信访回访制度,定期回访已经结案的投诉,随时了解情况,切切实实关心群众生活,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得到了较大提升。
二是做好领导接访包案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加大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化解力度,分管局长接访约访,到现场调处信访案件,做好调解工作;加强信访问题分析研判,对重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分析,提出解决对策,集中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实行有奖举报,促进有效监督。为广泛收集违法环境案件线索,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依法依规达标排放。近日,珲春市分局在辖区内的18家排污企业挂上了“有奖举报警示牌”。警示牌标明了举报内容、举报电话及领奖办法。执法人员一经接到群众举报,将立即进行现场核实,严守专人信访渠道,严格保密等原则。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依据《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生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现金奖励。截至2021年8月24日,上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件7件,累计发放举报奖励8000元,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主动发现并举报污染严重、手段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积极推进环保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提高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和主动性。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群众进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发布举报电话,疏通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途径,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8/t20210826_8199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