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开展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完成“十四五”大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解决大气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改善和提升大气生态环境质量。近日,公主岭市全面开展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明确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1年底,公主岭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力争达到84%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O3)浓度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6天以内,力争全市空气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落实重点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氨排放控制,全面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农业源氨排放控制、强化畜牧养殖业氨排放综合管控。二是深入燃煤污染控制,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继续推进清洁供暖、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推进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三是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监管、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管理。四是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在用机动车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五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城市扬尘、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强化城乡道路扬尘管控、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六是积极应对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有效降低采暖期大气污染负荷、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强化联防联控。
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各方责任,按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加大资金支持,积极谋划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7/t20210719_8143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