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监管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今年,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畅通生态环境违法举报渠道,对拒绝检查、严重侵占破坏生态空间、偷排偷放、逃避监管、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按时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全市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按照网格化全面落实到具体中队和人员,结合“双随机抽查”强化现场环境监管。到目前,双随机抽查企业共计228户(其中重点排污单位4户),已经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是主动出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把水污染、大气污染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作为打击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敏感领域集中查处。上半年,全市共抽查企业228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户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处罚金额73.13万元。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已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实施查封扣押1起,有效震慑了污染环境犯罪分子和企业。
三是深入排查,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不断加强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高压态势,早发现,早整治,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今年取缔了2家“散乱污”企业,对去年完成整治的13家,组织开展组检复查,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确保2021年底完成全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任务。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7/t20210719_8145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