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加强案件自查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21-06-25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断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本着实事求是、规范提高的精神,抽调专业人员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在接到上级生态部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办理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后,县分局高度重视,成立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小组。确立了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作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全面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县分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执法科室、局执法评查领导小组集中检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从案件来源、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证据材料、执法程序、法律文书、送达听证、案件执行等各个方面进行评查,邀请聘任的法律顾问,对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审核。2019年至今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00家次,行政处罚全部到位, 共计罚款400余万元。通过自查,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未出现行政错案,各个案件卷宗较为齐全,法律法规条文适用适当,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案件档案整理管理比较规范。
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县分局办统筹安排全局执法人员和业务科室的业务培训学习,利用专业讲座、网络学习、小组学习、互教互学等多种手段认真学习。系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新《固废法》、新《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
四、严格执法,规范处罚。2019年以来,县分局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处罚案件全部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督促建立健全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体系建设,重点企业建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县智慧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实时监督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6/t20210625_3635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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