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在《沈阳日报》公开通报2021年5月下半月区域河流水质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15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推动沈阳市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根据《沈阳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区域河流断面每半月开展一次对比监测,根据断面水质上下游变化、环比变化情况对各区、县(市)进行考核排名,现将5月下半月排名情况予以通报。沈河区、皇姑区、辽中区位列达标组前三名,给予表扬;新民市、康平县位列不达标组后两名,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06/t20210614_4194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