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1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各市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5月19日-21日,省厅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由省厅综合处和聘请法律专家以及各地市(区)派出的15名法制审核人员组成评查组,采用交叉互评和专家复核的方式对抽取的案卷进行网络评查。本次案卷评查工作由省厅执法局牵头,省厅综合处、厅机关纪委参与进行。
本次参评案卷按照《辽宁省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全省各地市(区)2021年1月1日-5月15日结案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案卷66卷、适用配套办法案件及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案卷14卷。评查内容包括“实体和程序评查”和“卷面评查”两部分,围绕执法主体是否适合,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否到位,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是否完整、制作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了评查。
从案卷评查情况看,大部分案卷执法主体符合资格、违法事实清楚、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得当、文书规范,参评的80宗案卷,90分以上的优秀案卷占比65%。但个别案卷仍存在证据材料不足、现场检查笔录内容不全面、案卷制作及归档不规范等问题。各市生态环境局法制部门要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省厅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指导样例》、《2021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抽查评分标准》等规范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调查取证、案卷制作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05/t20210528_4139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