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市分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07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大力加强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为主导,坚持“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近期以堵为主;用禁结合,以禁促用,远期以用为主”原则,积极做好秸杆禁烧工作。
一是筹备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制定了《蛟河市2020年春季秸秆禁烧管控方案》,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镇街依据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管控监管,坚持禁烧、限烧“两区”管控,落实“网格化”监管,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督查检查及跟踪问责措施。
二是编制《蛟河市限烧区2021年春季秸秆计划烧除工作实施方案》。依据“错时、限量、轮烧”原则,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要求各乡镇街严格按照批复指令组织计划烧除,落实“旁站式”监管,严守烧除区域、时间,启动应急预警应对突发状况。
三是依据《蛟河市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禁烧区秸秆离田、“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工作。对禁烧区秸秆进行全量化处置,确保禁烧区不因未能离田而产生无序烧除,造成违规火点。
四是开展督导、巡查和宣传工作。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制定《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通知》(蛟环发〔2021〕5号),成立秸秆禁烧监督领导小组,按照《2021年春季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值班表》将全局干部职工分成6组,各巡查小组从3月9日起对全域进行督导、巡查和宣传。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完成了蛟河辖区秸秆禁烧监管工作,蛟河市未发生因计划烧除造成区域环境污染问题。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5/t20210506_8056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