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1-04-14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白城市坚持建立管全面、管长远的长效机制,固化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出台《白城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白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省率先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2508家。
二是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制定了《白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全市清单内企业58家。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524次,开展现场检查46次,通过远程指导、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85次。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2021年一季度,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起,处罚金额1.434万元。全市共接到信访案件5件,已全部办结,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4/t20210413_8024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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