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实地检查指导县市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12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加快推进延边州“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处一行深入敦化市、安图县、和龙市、龙井市、汪清县、珲春市开展检查指导。现场实地查看农村污水治理现状、编制规划执行情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建设和2021年计划开展污水治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检查了解,全州目前正在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县市有敦化市、和龙市、龙井市,共涉及13个行政村,主要以铺设管网后纳入、收集、转运至城市或镇级污水处理厂方式进行改造。其中,安图县柳树村已开展10家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试验,待进一步考察确定。珲春市已建设5个镇级污水处理站,主要以镇中心餐饮行业和楼房住宅为主收集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检查过程中,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各有关县市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大对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运维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机制,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二要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分区、分类、分级”原则,合理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制定年度污水治理计划,切实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三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调查摸底,对已开工建设和计划开工建设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务必要抢抓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建立定期调度、定期督导机制,切实有效推动延边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高延边州“十四五”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分区、分类、分级”原则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一是分区突出治理导向。精准施策,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河湖沿岸,水体黑臭以及水质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内或附近的村庄,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的村庄,人口较为集中村庄。二是分类突出建管并重。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处理;有条件的村庄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污水,采用氧化塘、自然湿地、小型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处理;人口较少且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就地还田利用。三是分级突出一线贯通。上下联动,严格落实市级、县级、乡镇级管理责任,分别负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监测和监管,坚持科学有序开展治理。同时,要求各县市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基础上,6月底前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和分区、分类清单,合理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4/t20210410_8022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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