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海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1-04-07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3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海洋领域监察执法工作培训交流会。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深入推进海洋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指导省厅区域监察局和执法系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助力美丽海洋建设。会议邀请大连海洋大学法院院副院长朱晖、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专家王东授课。省厅沈越、黄耀宏、张丽华监察专员出席会议。黄耀宏代表监察专员发表重要讲话。
耀宏专员强调,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统筹监管工作,但履行执法监察能力总体不高,特别是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海洋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厅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同志们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本领,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会议期间,专家结合海洋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从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执法规范、执法要素、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培训,现场解答监察执法战线的同志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省厅海洋处就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以及面临的形势任务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省厅辽南、辽西北、辽东区域监察局和沿海六市执法局领导和同志参加了培训。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04/t20210402_4110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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