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07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提升海洋环保执法效能,依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牵头组织,统筹市、县(区)两级执法力量,组成3个小组,对康达(东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以下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对部分海域的岸线进行环保巡查。在对企业的检查中,执法人员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查验现场、问询了解等方式,重点查看了水污染设施运行、在线监测以及固废处置等,及时掌握了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现实情况。在海域岸线的巡查中,采取乘车与徒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检查海域内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向海域内倾倒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等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检查中,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的开展,促进了企业落实海洋环保制度和责任的自觉性,增强了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开创了海洋环保执法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4/t20210402_3568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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