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1-04-02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今年1月1日实行以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加深认识。《民法典》进一步贯彻了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是对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
深入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局中心组学习内容,对重点法条进行了专门学习、领会。通过领导带头,在全局形成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扩大宣传。依托“一网双微”,结合“法律七进”“四送一服”帮扶深入宣传《民法典》,通过向退休党员赠书、举办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
融入工作。根据《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损害评估、方案磋商、修复监督等各项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312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