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印发《2021年全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01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2021年全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对2021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作出总体规划。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我区将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加强和统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方面,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黄河流域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垃圾分类和污染治理,有序开展尾矿污染治理。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方面,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实施重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工作要点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3/t20210331_1628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