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四个强化“走深走实”河湖长制
发布时间:2021-03-31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强化履职尽责。印发《烈山区春季河湖“三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3次,现场督查调研20次,确保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
强化顽疾治理。开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200余人次、车辆50辆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渔网鱼籪66处、迁移坟墓1100余座,河道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强化多元共治。协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设河湖总警长1名、副总警长1名、河湖警长5名,鼓励全民参与,推动“见行动、见成效”。
强化管护落实。完成化家湖水库、新北沱河等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明确管护主体,确保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到位。闸河(马场至土型段)完成河槽疏浚9.8km、生态护岸3km,完成新北沱河河槽疏浚2km。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309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