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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锡林郭勒盟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30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3月25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锡林郭勒盟委、行署反馈督察意见。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守孝通报督察意见,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罗虎在作表态发言。反馈意见会由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长罗青主持,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莫晓莲及督察组有关人员,锡林郭勒盟委、行署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旗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锡林郭勒盟委、行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决定》等指导性文件,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将全盟60%以上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督察认为,锡林郭勒盟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认真落实边督边改要求,切实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推动解决了群众身边一批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办结。 督察指出,锡林郭勒盟矿产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煤电基地,同时也是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任重道远。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干部满足于生态环境现状,认为锡林郭勒盟环境容量大,环境问题不凸显,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缺乏清醒认识。一些部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缺少主动担当和作为,存在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问题。 二是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需加强。草原征占用监管乏力,矿山开采企业环境问题突出。西乌珠穆沁旗跃进煤矿倾倒和堆放固体废弃物损毁土地至今未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中铁资源芒来矿业有限公司、蒙能胜利煤田西三露天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采坑治理进展缓慢,约50平方公里未开展治理;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贺斯格淖尔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存在违规养殖现象。 三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亟需推进。大河口国控断面水质下降,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城镇污水厂运行管理不到位,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污水处理厂出口在线监测设备长期未联网验收,锡林浩特市新绿原污水处理厂多次被自治区住建厅通报指出出口流量大于进口流量并要求整改;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29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有10家未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 四是大气环境问题突出。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国企露天堆放原煤,未按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彻底,32台燃煤小锅炉没有按要求淘汰取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进度缓慢;未按要求落实柴油货车整治工作;“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有21家“散乱污”企业未整改到位,在锡林浩特市周边发现16家未纳入整治清单的“散乱污”企业。 五是垃圾处置不规范。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正蓝旗城郊多地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点;多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不足,管理不规范,建筑垃圾、未经处理的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全盟10个旗县均未按照要求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督察要求,锡林郭勒盟委、行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度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下大力气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草原生态保护等问题,强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着力解决草原生态恢复滞后的问题,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积极开展扬尘治理,推动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全密闭、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柴油货车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水资源环境问题综合整治,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确保用水安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督察强调,锡林郭勒盟委、行署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罗虎在发言时表态,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盟委、行署诚恳接受、照单接收、坚决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定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扣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全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3/t20210329_1628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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