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29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期,宿州市以强化排污口摸底排查为主抓手,健全管理机制,“查、测、溯、治”,长短结合,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摸排底数,完善清单。对全市102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的应逐一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果。逐一梳理核查2017年以来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新批复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增补、更新完善2017年以来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新批复的入河排污口清单相关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入河排口大排查。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对辖区的入河排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对可疑排放口进行溯源排查,调查排口性质、废水。
一口一档,动态管控。各县区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化管理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口一策”,进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台账资料。定期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入河排污口动态化管理清单以及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常态巡查,滚动监测。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和监测制度,属地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至少对入河排污口巡查和监测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入河排污口水质超标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明确要求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前必须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上季度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情况和水质监测报告。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305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