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27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锡盟土壤生态环境与固废管理均为持续推进性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各地已通知名单内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对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全面监督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二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整治。按照《锡林郭勒盟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安排2021年全盟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频次、内容。要求各旗县市(区)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考核不少于4次,盟局不少于2次。下一步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及处置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四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组织各旗县市(区)完成了自治区第一批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旗县被列入风险管控或污染地块的企业,出现企业长期停产、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联系等情况,对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土壤详查等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二是目前只有锡林浩特和二连浩特建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其余地区在收集转移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下一步,将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塑料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确保全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3/t20210326_1628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