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1年1-2月)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26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1年1-2月)编制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安徽日报》等多种载体发布,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舆论监督,为落实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1年1-2月)》显示,黄山、宣城、安庆3个市排名前三位,其中黄山空气质量最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1,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24.4%,优良天数比例为98.3%。阜阳、淮北、亳州3个市排名后三位,其中排名最后的阜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0,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1.4%,优良天数比例为64.4%。
《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指数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计,指数越大表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越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指本年度评价时段内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变化幅度,变化率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恶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2021年1-2月)显示,黄山、宣城、安庆、池州、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滁州、铜陵、蚌埠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大于0,其余5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均小于0,与上年同时段相比空气质量改善。亳州改善幅度最大,为-12.4%。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tdt/120302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