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蓝山县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26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3月24日上午,永州市蓝山县司法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城商业街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普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做好长江保护法的传播者。现场共接受各类咨询5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下一步,蓝山县将继续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围绕蓝山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杨茂 田军)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xwdt/szxw/202103/t20210326_15074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