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分局推进落实全省 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24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丹东市“百日攻坚”工作部署要求,东港分局近期“百日攻坚”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几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一、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实施。东港分局审批工作在2020年全面实现了“最多跑一次”,2021年初充分利用“一网通办”平台提供网上审批服务,一季度共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对防疫品加工、民生设施开辟“绿色通道”的要求,为丹东洁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港市金康医院有限公司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春节期间提供了政务服务预约办理服务;针对开发区2021年重点项目进行了提前介入,确保东港经济开发“水产加工”园区、“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期开工。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丹东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特殊天气大气污染特别管控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东港市于3月11日9时至16日13时同步启动东港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东港市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查看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责成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东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分工协作,迅速响应,积极应对。
三、加快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通过《辽宁省入河排放口管理平台》核实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初步确定东港市入河排污口554处,制定并下发了《东港市2021年大洋河桥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四、强化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排查整治。持续跟踪化工企业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深入企业并指导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五、深入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施“建管用”。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将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纳入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新增企业5家,截止目前共27家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包括水环境重点企业15家,大气环境重点企业6家,土壤环境重点企业1家,同时纳入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企业4家,水环境和土壤重点企业1家。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03/t20210324_4104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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